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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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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校级统一消息平台消息发布管理规定(试行)

时间:2022-11-23 20:05:284  作者:  点击:

为使统一消息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,加强对消息发布的管理,保证其安全、有效、可靠地运行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校级统一消息平台的使用,维护校园信息发布的安全和公共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在职、在校师生使用校级统一消息平台,应当遵守本规定。

第三条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与信息员均有权限对全体教职工发布通知及短信。如部门党政负责人更换由人事处下发名单为准进行调换。如信息员更换由部门负责人出具更换证明进行调换。

第四条信息发布应设置审批规则,原则上由部门党政负责人进行审批,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,只能对本部门的规则进行设置,不得擅自修改、删除、发布其他部门设置的审批规则,否则将追究修改者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信息发布秉承“谁发布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
第五条任何部门使用校级统一消息平台应当遵守宪法法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发布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,以及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内容。

第六条因信息发布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,根据发布ID追责到人,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置。

附则 本制度由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,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。